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警示案例
作者: 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6:30 点击数:
案例1:虚构外协单位套取科研经费
某高校教授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通过签订虚假技术开发合同、虚增合同金额、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将科研经费转入关联公司账户,再以“劳务费”“材料费”等名义套现,累计违规金额超千万元。
处理结果: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追缴资金并处罚金。
案例2:虚列劳务费骗取科研经费
某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中,以支付校外人员劳务费名义,冒用学生身份信息办理银行账户,套取科研经费。部分资金通过虚假合同转入亲属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个人消费。
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员被撤销职称、追回资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例3:关联交易违规转拨经费
某课题组在横向合作项目中,与无资质企业签订虚假技术服务合同,将经费违规转拨至关联方。合作方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验收材料等手段套现。
处理结果:终止项目资格,追回全部违规资金,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私存私用科研资金
某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支付的横向经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长期私存并用于购买房产、股票等投资。审计期间试图通过伪造报销凭证掩盖资金流向。
处理结果: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违法所得。
科研诚信倡议
科研经费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全体科研人员应严守红线,阳光操作,以案为鉴,杜绝侥幸心理,坚守学术道德与法律底线,共建透明科研生态。
科研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