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 2022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1:26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科技〔2021〕383 号文件,现将 2022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其中,A 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 5 万元,B 类项目资助标准为 3 万元。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 2 个年度,2022 年度项目应于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简化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 9 个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大类。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4.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5.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1 版),于2021年 11月24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结项验收等工作。
附件:
1.2022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立项名单
2.2022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指导计划立项名单
2021 年 10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