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9:02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各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近日,上级部门分别下发了《河南省科技厅安全生产提示》(附件1)《郑州市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检查督导要点》(附件2),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履行依托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与范围
责任主体:各学院作为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坚决克服“重建设轻安全”、“重科研轻管理”的思想,将安全工作与科研业务同部署、同落实。
自查范围:全校所有市级及以上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二、自查内容与标准
请各平台对照《河南省科技厅安全生产提示》(附件1)《郑州市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检查督导要点》(附件2),聚焦科技创新平台日常运营、实验操作、场地管理、物资存储等关键风险点,重点核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全域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防线。各创新平台依托学院于7月20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紧盯电气线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改,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消防实操、应急逃生等培训活动,提升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即日起至7月20日(周一):各学院组织所属平台开展全面自查后,填写《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自查台账》(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23日(周四)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excel文件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20141012@zzut.edu.cn),文件及邮件命名为:科技创新平台安全工作自查台账+XX学院。
后续整改与督查:各平台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68229318
科研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