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5〕682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含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对在此次自查活动中应报告但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填写《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自查报告》(附件2),无撤稿情况的也需要填写。以上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明德楼C座405办公室。
科研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