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13/5556.html),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研究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必需的平台条件,原则上应在本单位主责主业范围内,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国家各级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统一以2024年10月1日作为起始日期计算),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四)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五)参与重点专项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六)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和全职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七)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八)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填报系统: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二)业务咨询:
1.“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2.“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59
3.“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4
4.“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5
5.“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6.“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
7.“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4
8.“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3
9.“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6
10.“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1832
11.“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
12.“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2
13.“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5
14.“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栏查看申报通知和指南,“项目申报-重点研发计划”栏进行在线填写申报书。本次申报采取一轮申报的程序,直接填报正式申报书,无预申报环节;此类项目形式审查非常严格,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组织申请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和所有参加单位进行申报资格确认,确保不因申报资格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二)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00至2024年9月26日16:00。
(三)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及时与科研处联系。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的老师,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科管服务”注册账号,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能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和申报项目。
联系人:许老师,0371-68229135,18103850332
科研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