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科研机构建设情况的通知
作者:高松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7:12 点击数:
学校各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政字〔2018〕144号)要求,学校拟于12月对科研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评估。
一、考核范围
依托我校设立的省、市、校等各级别科研机构。
二、考核内容
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学术交流情况,年度总结和计划上交情况,研究机构管理、科研机构研究场所条件、人才培养等。
三、报送材料
1.针对考核内容,上报2018年度总结和下一年计划;
2.填报附件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研究机构建设情况报告书》,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省、市级科研机构如近期上报类似考核材料给上级部门,可转发相关材料而无需填报材料1和2。
四、有关要求
报送材料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包括:
1.明确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和加入科研机构的时间,遵守主要研究人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科研机构工作的原则。
2.填报的研究成果必须是依托本科研机构获得的,原则上科研项目申报、结项、论文、论著等要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研究所或中心”的标注。
各科研机构将报送材料加盖公章(科研机构公章或依托单位公章)并制作成PDF,以“×××研究所或中心2018年度总结、建设情况报告书”命名,于12月13日前发送至zzgckyc@zhzh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1份至行政楼C405,务必保证相关材料的清晰度。多年未开展工作或是不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的,将被建议撤销建制。
科研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