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研管理工作,提升我校科研水平,促进科研工作快速发展,决定开展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度科研先进单位(个人)、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的申报、评审、授予工作。
2.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严格条件,宁缺毋滥,择优选拔,确保评选结果的代表性和公信度。
3.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每年度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3个等级。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1.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包括学校各学院、机关党委、图书馆等校内机构;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包括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合同制人员和特聘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学校工作满三年以上;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包括学校各学院、参评单位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
2.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参评单位负责人重视科研工作,有较强的科研意识。科研工作有专人负责,能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组织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登记、科研资料管理等工作,科研管理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科研环境好,科研氛围浓厚,团结协作,申报课题积极性高,量大质优,年度内无不良学术记录。
(2)科研工作紧紧围绕专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特色,科研团队具有实质性合作研发,分工明确,目标统一,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层次较高,年度科研成绩突出;或通过科技推广、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为学校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科技处根据各参评单位科研工作量人均分值排序。对学校科研水平提升有重大贡献的参评单位优先考虑。
3.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科研工作积极,学风端正,勇于创新,学术严谨,研究水平高,到账下拨或横向科研经费充足、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科研成果具有实用价值。
(2)年度内个人获得的科研工作考核分值高,且取得的科研成果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以第一完成人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论文属于科技部(国科发监〔2020〕37号)文件中所指的三高范围;或出版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及以上;
b. 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取得其它国家级课题立项1项及以上;
c.省部级课题立项1项以上并获得经费支持,其中自然科学及应用类项目下拨经费达到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及软科学类项目下拨科研经费分别达到2万元以上;
d.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e. 取得国家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的参与者;或省部级一等科技奖励的前10名;或省部级二等科技奖励的前7名;或省部级三等科技奖励的前3名;
f. 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实现专利转化者;
g. 通过科技推广或科技服务为学校创造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4.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熟练的运用科研成果管理系统,认真审核本部门上报的科研成果,错误率低,熟悉国家及学校相关科研政策,在本部门和科技处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上交科技处的相关材料,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信息传递等科研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达到科研管理要求。
(2)工作热情、周到,服务水平到位、高效,团结同志,作风优良,有较高威信。
(3)部门科研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填写附件1-3相应申报表,申报科研先进单位及科研先进个人需另填写科研成果考核表(附件4)。
请申报单位及个人9月4日17:00前由单位统计整理后将纸质申报表(双面打印)报于明德楼C408室,电子版同步发至zzgckyc@zzut.edu.cn.过期不予受理。
注:申报支撑材料应为2019自然年中取得的科研成果。
联系人:朱光彦 68229318
科技处
2020.9.1